- VIS創意設計
- 發布時間:2017-09-01
創意設計,是把再簡單不過的東西或想法不斷延伸給予的另一種表現方式。
做為企業創意設計--企業理念高于創意和先于創意,必須先明確企業的理念,設計師再制定設計創意,才能作出絕妙的設計,總之最終設計作品要具備不雷同的氣質形態,并且可以給不同視覺受眾群以不同的美好聯想,是創意設計的要求達到的目標和與普通設計的區別。
初級設計
范圍劃分一般是以是否在表達圖形上是否以“具象化”為指導目標,標志設計就像繪畫一樣真實表現圖形;當然,不代表具象化設計都為初級設計。
次級設計
在設計過程中會在“初級設計”的基礎上再深入簡化圖形的非重要部分,更精煉化主要部分,以便于圖形更適合在商業傳達過程中便于記憶和制作過程中便于實現。創意設計,簡而言之,它是由創意與設計兩部分構成,是將富于創造性的思想、理念以設計的方式予以延伸、呈現與詮釋的過程或結果。- 【返回上級】